“十二五”期间财政部出台诸多有关福彩公益的政策,逐步提高公益金分配比例,切实保障公益事业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在公益项目的分配上,着重保障公益金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以及助学等传统项目上,还要提高公益金纳入社保的比例,践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信条。
2012年3月2日,财政部修订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从收缴管理、分配和使用、宣传公告、监督检查四大方面入手,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宣传公告方面,明确要求省级财政部门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及时有效的向社会公布公益金使用情况,透明公益金流向,目的就是为了确保群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
2012年9月20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窦玉沛副部长指出:在资金投入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近年来尤其是今年持续加大投入,从民政部到地方民政部门所掌握的彩票公益金将有50%用于养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老龄人口的不断增长,我国正在经历着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老龄化过程,养老问题正日益成为关乎未来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为解决严峻的养老问题,在“十二五”期间,民政部开展了一系列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活动,并以六个计划(“阳光计划”、“月光计划”、“星光计划”、“霞光计划”、“幸福计划”、“福康计划”)作为支撑。这几项计划的实施,涵盖养老的不同层级和不同的功能。纵观“十二五”期间,在老年人福利项目上福彩公益投入比重一直不低于50%,切实保障以“扶老”为重点扶持的项目意志。
2014年6月18日,财政部、民政部以财综〔2014〕44号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病人福利机构项目管理办法》,这是地方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是第一次,也是继农村幸福院项目后,在民政领域实施的第二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病人福利机构项目实施两年后,全国预计新增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床位1万张以上,将进一步缓解目前特殊困难精神病人集中服务床位紧张的局面,达到“救治一人、造福一家、稳定一方”的民生保障作用。
2014年10月19日,民政部发布了《民政部关于民政部门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利用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购买主体、购买内容、购买的程序与方式做了详细的说明和指导。实践证明,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购买服务的有益补充,是优化福利服务提供方式、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社会福利事业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内在要求。
2015年11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彩票资金构成比例政策管理的通知》,明确彩票发行机构应当根据彩票需求状况及彩票品种的特性,在彩票游戏规则中合理拟定彩票公益金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0%。此前,虽然关于降低彩票发行费的政策一直在酝酿中,但具体政策迟迟未能出台。而真正推动财政部此次出台政策调整彩票资金比例降低发行费,正是2014年底在全国范围开展的彩票资金专项审计。审计暴露出的发行费使用问题,直接催生了降低发行费的政策出台。随着福彩销量的稳步增加,发行费增幅显著,适当的削减发行费,增加公益金数额,从源头上遏止发行费过剩滋生的问题,也是保障筹措社会资金能更多用于社会救助。
“十二五”期间有关公益的政策文件都着力于引导公益金使用方向,加强公益金使用力度,也着力于保障公益金额度充足。更好的将福彩公益本质落实到位,遵循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四大宗旨,最大程度的发挥公益金的价值,让每一位彩民的点滴爱心为成千上万的困难者创造奇迹点亮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