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开发的“恒远·皋城公馆”地块位于六安市大别山路15号,现有拆迁户,户主姓名:张俊珍、吴延忠,房屋坐落在原粮食局车队住宿楼。因拆迁需要,根据《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你户于通知见报之日起五日内到我公司拆迁办公室商谈房屋拆迁事宜。
特此通知
六安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