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文斌)“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工作按照“普惠+特惠”的原则,大力实施生活保障工程。
一是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5年来全市共完成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271798人次,发放“残补”19042.67万元。市及各县区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残疾人小康步伐的实施意见》并付诸实施。有效解决了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增强了生活信心。
二是建立残疾人最基本保障制度。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全市享受低保残疾人70370人,残疾五保达8767人。城镇实行残疾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基本社会保障,对农村残疾人逐步实行养老和大病医疗保险,全市农村残疾人医疗参合和城镇残疾人医疗参保比例均达100%。金寨、霍山率先成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提高养老保险的代缴标准,惠及重度残疾人69429人。将残疾人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计划,有效促进残疾人增收。
三是切实抓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结合民政、住建等部门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使得1516户残疾人家庭受益;省市县(区)财政投入资金58万元,帮助232户贫困残疾人户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实施无障碍进家庭工程1656户,176户城镇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做到优先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