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贤中)日前,国家林业局做出决定,对全国近年来在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中爱岗敬业、求真务实、贡献突出、成就巨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市金寨县森林公安局被授予“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据该局局长李洪斌介绍,2014年以来,金寨县森林公安局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零容忍”态度,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涉林案件,做到应立尽立、应拘尽拘、应捕尽捕、应判尽判。以打击促管理,以打击促防范,通过不懈努力,林区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转,保护了森林资源,保障了生态安全。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查处各类森林案件891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116起,治安案件14起,林业行政处罚案件761起;依法追缴、没收木材716.829立方米,收缴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48株,没收野生杜鹃、兰花等野生植物17677株;救护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3只,省一、二级野生动物活体56头(只),收缴野生动物77.5只(头),没收猎捕工具32套(台),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