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部署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本报讯(记者 单姗)为最大限度地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带来的身心损伤,12月23日,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校对照《六安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密切关注天气,积极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规定,我市重污染天气分为四级,分别为IV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其中,Ⅰ级预警为最高级别。

  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IV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局机关、直属单位按全市统一要求停驶有关车辆,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尘频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

  IV级预警(蓝色)发布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生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同时保持校园及教室内干净卫生。

  Ⅲ级预警(黄色)发布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禁止户外活动(包括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跑步等),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户外集体活动可改为室内活动。

  Ⅱ级预警(橙色)发布后,全市学校、幼儿园禁止户外活动(包括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跑步等),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或转为室内体育课,并提醒学生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Ⅰ级预警(红色)发布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临时停课。其中,市区范围内学校停课,由市教育局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后实施;县(区)范围内学校停课,由各县(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学校要加强门卫、宿舍等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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