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储勇)12月21日下午,金安区人民法院举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将170余万元执行款发放到邓建平等25位农民工手中。
今年6月,因工资被拖欠,邓建平等25名农民工将重庆某劳务公司以及重庆某建设有限公司和工程发包方安徽某置业公司告上法庭。金安区法院于8月7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重庆某劳务公司支付原告邓建平等25名农民工工资款1704060元,重庆某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安徽某置业公司在所欠工程款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判决生效后,重庆某劳务公司未按判决履行。12月3日,邓建平等25人向金安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12月19日,金安区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依法向安徽某置业公司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承担垫付责任。安徽某置业公司积极配合,于当日将重庆某劳务公司和某建设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工资款汇入金安区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