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遵远 记者 鲁艳艳)为全面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政策,优化全县空间发展格局,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建设,着力构建一批规划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经济实力较强、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安定和谐的新型城镇。日前,金寨县出台八项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南溪、古碑、青山、吴家店4个镇提速增量、加快发展。
该项优惠政策包含了突出规划引领、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加大集镇建设力度、安排专项土地指标、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努力扩大社会投资、强化督促指导考核等方面。据了解,南溪、古碑、青山、吴家店4个重点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景观节点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县规划局统一编制,并适时完善中心村庄布点建设规划。同时,从2016年起,县政府连续5年对4个重点镇每年分别给予200万元的资金补助。同时,在建立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时,加大对重点镇的转移支付力度,分配资金时优先向重点镇倾斜。
特别是在加大集镇建设力度上,金寨县发改委、财政、住建、环保、教育、卫计、文广新、交运、水利、林业、扶贫移民、民政等项目主管部门,每年将负责争取一个财政资金扶持项目支持重点镇集镇建设,其他部门在项目申报数量和资金扶持额度等方面也给予重点支持,县金融、保险等部门优先在重点镇设置分支(派出)机构。针对重点镇的特色产业发展,县农发、林业、扶贫移民等涉农单位在整合项目资金时,要支持每个重点镇发展1-2个农业特色产业,每年对每个重点镇分别安排不低于600万元的特色产业项目发展资金。县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镇三产服务业的指导和扶持,促进镇域产业集聚、优化升级,带动劳动就业和人口集中。
从2016年起,县政府连续5年、每年安排200亩建设用地指标或增减挂周转指标,用于4个重点镇的新开工项目,县有关单位在重点镇域内的闲置资产(土地),要优先或尽快盘活、支持重点镇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执法机构,在重点镇成立土地建设规划环保管理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所属重点镇中队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查处等。其它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重点镇的分支(派出)机构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增强行政管理和执法能力。
除了资金和项目上的支持,在发展南溪、古碑、青山、吴家店等重点镇过程中,该县将努力扩大社会投资。县发改委、农发、交运、水利、环保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将重点镇谋划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市“十三五”专项规划并力争优先实施,有关部门要指导重点镇将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及垃圾收集转运等收益性项目,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向社会融资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