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雷琴 记者程传军)近年来,我市严格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出台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管护试点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启动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创新试点,开展试点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工程类型,分别以村组、乡镇为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组织171个,管理人员1157人,管理农田面积158万亩,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发放“两证一书”12320份。
我市积极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过程性管理,严格质量标准,具体操作时在工程同一角度拍摄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三个阶段的“三张照片”,存入工程档案卡。工程实施前,先由乡镇、村摸排上报县区,由县区农建办现场核查定位、测量确定、登记造册,形成实施方案报市级审批,再反馈乡镇。工程实施中,市、县两级成立工程质量督查组,定期督查工程质量、进度,并组织各级水利技术人员全程服务。积极探索“管护”模式多样化,对流转承包土地范围内的小型水利工程,原则上由该经营主体自主负责维护管理;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由政府付费,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选择社会化的水利工程专业管护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引导组建用水合作组织,形成受益主体共同出力、资源共享、互相帮助、共同受益的统筹管理运行机制;以乡镇、行政村为单位,整合农村道路、环境、水利等公共管理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通过试点,逐步总结适合不同类型地区、不同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模式,并在全省因地制宜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