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方 记者 储勇)日前,金寨县制定《金寨县农业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全面启动农业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改革后,财政涉农资金支付将按照“实施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财政直接支付”进行,财政部门不再受理项目实施单位拨款申请,仅对主管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审核确认后直接支付到个人或项目实施方。
根据《办法》,实施农业财政资金支付方式试点改革后,财政涉农项目管理将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财政部门不再参与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资金计划、质量监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同时,涉农资金账务将实行“三级”管理,即实施单位建立单个项目资金管理台账、主管部门建立具体项目财务核算账、财政部门建立涉农资金收支备查账。农业财政资金将不再由财政部门单独管理。
改革后,农业财政资金支出继续执行县级报账制,但项目实施单位不是向财政部门报账,而是向项目主管部门报账,主管部门则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负责。届时,项目主管部门不仅肩负监管项目实施,同时负责审核资金报账资料及账务核算等工作;财政部门则重点负责对主管单位的账务核算、报账资料进行检查,并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