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应亮等与上海普洛世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上海普洛世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所有的位于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世林路北侧的房地产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依法对该房屋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价格和保证金:上海普洛世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所有的位于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世林路北侧的房地产(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房地权产证号:房地权证霍字第20120863号),变卖价格342.7万元,保证金50万元;
二、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
三、竞买方式:有意竞买者,向本院技术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提交后三日内缴纳保证金,并于保证金到账后三十日内支付全部价款。公告期内有多人同时提出竞买申请的,以保证金最先到账的有意竞买人为买受人;
四、注意事项:竞买成功后,法院下达变卖成交确认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即视为财产交付,法院提供相关材料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过户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但变卖成交前所欠的费用与买受人无关。
户名:霍山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营业部
账号:184203790673
联系人:张正超
电话:0564-5022406
霍山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杨奉清与项兴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登记在项兴辉名下位于合肥市滨湖世纪城福徽苑T4-401号房屋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根据杨奉清及该房屋的抵押权人谢长远的申请,本院依法对该房屋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价格和保证金:登记在项兴辉(共有人宋百惠)名下位于合肥市滨湖世纪城福徽苑T4-401号房屋(建筑面积1740.04平方米,产权证号:合产110169953),变卖价格829万元,保证金50万元;
二、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
三、竞买方式:有意竞买者,向本院技术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提交后三日内缴纳保证金,并于保证金到账后三十日内支付全部价款。公告期内有多人同时提出竞买申请的,以保证金最先到账的有意竞买人为买受人;
四、注意事项:竞买成功后,法院下达变卖成交确认裁定书(裁定书载明被执行人项兴辉及共有人宋百惠),送达当事人后即视为财产交付,法院提供相关材料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过户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但变卖成交前所欠的费用与买受人无关。
户名:霍山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营业部
账号:184203790673
联系人:张正超
电话:0564-5022406
霍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