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绍鹏记者
谢菊莲)8月7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程某诉六安市司法局投诉举报答复意见和安徽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决定案,六安市司法局局长程刚作为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这是重组后的六安市司法局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的第一案。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焦点进行了质证和辩论,程刚局长结合案件调查的事实以及有关规定发表了质证辩论意见,回答了法官的提问,诚恳耐心地向原告进行解释和说明,达到了“出庭出声”的良好效果,经过两个半小时的法庭调查,合议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徐光明副局长以及有关科室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过程。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落实《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此次六安市司法局局长带头出庭应诉展现了新担当、新气象,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积极响应,对促进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榜样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