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为解决当前药品零售“无方可审”和执业药师不能满足“一店一人”、在职在岗的现状,我市创新举措,鼓励企业试点探索“远程诊疗”、“远程审方”等经营模式。截至目前,已有58家药品零售门店开始试点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
“远程审方”有两种模式:一是顾客到门店购买处方药时,由门店营业人员将纸质处方或其他电子处方经拍照后传输至总部远程审方室,审方人员凭登录名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远程审核系统,对指定处方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后,发送至门店调配。未通过审核的处方,总部审方员应注明不予通过审核的理由,系统自动锁定,不得销售。审方员进行电子签指纹签名;二是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加入“网上医院”,消费者在零售连锁门店无方购药时,可以主诉用药者病情、症状、年龄、性别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信息,由从业人员将上述信息上传至“网上医院”,在“网上医院”医师的诊断下,形成电子处方后,传至门店,然后进入“远程审方”模式进行处方审核、调配。
远程审核的处方主要包括注射剂、抗生素类、含特殊成分复方制剂等处方类药品。“远程审方”经营模式既有效缓解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压力,又能及时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合理用药指导和药学服务,既做到便民惠民、又确保了企业合规经营,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