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厅发﹝2019﹞3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厅﹝2019﹞41号)的要求,我市全面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或断缴情况。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此次社会保险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原安置单位申报;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交到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2.原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统一交到退役士兵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的市级或县(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3.属于其他情况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的市级或县(区)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三、申报资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安置介绍信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4.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5.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四、具体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市、县(区)同步开展此项工作,超过此期限将不再受理。

  五、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及各县(区)均设立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梅山中路48号三楼)

  联系人:杨 燕

  联系电话:0564-3350070

  联系人:王业奎

  联系电话:0564-3350071

  霍邱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霍寿路烈士陵园向北100米)

  联系人:王 科

  联系电话:0564-6066637

  金寨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原施琅中学)

  联系人:石义超

  联系电话:0564-7062098

  霍山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迎驾西路12号)

  联系人:孙 仲

  联系电话:0564-5032920

  舒城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城关镇桃溪路人武部院内)

  联系人:余方生

  联系电话:0564-8621335

  金安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 勇

  联系电话:0564-5150764

  裕安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龙河西路民政局4楼)

  联系人:江青松

  联系电话:0564-3301765

  叶集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兴叶大道与民生路交叉口社保大楼3楼323室)

  联系人:潘孝涛

  联系电话:0564-6488595

  联系电话:0564-6496112

  特此公告

  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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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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