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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敦促履行赡养义务工作小组经实地调查了解到蔡某某两个儿子家庭条件都较好,大儿子在昭庆村部旁边盖有楼房,小儿子在六安买了120万元的商品房;自从老伴患食道癌到现在,两个儿子给他们的经济供养加在一起总计也不到一千元,在生活上也没有给予照料,小儿子在六安,几个月才回来一次,大儿子在本村,也只是路过时说一句话。敦促履行赡养义务工作小组介入后,厘清了各方责任。蔡某某住房不安全问题在2018年纳入“消危行动”中解决,已经实施完工,现住房是安全的,现在,蔡某某缺少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问题出在他两个完全具备赡养能力的儿子身上。
敦促履行赡养义务工作小组通过入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最终两个儿子都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并签定赡养协议,每人每月给赡养费500元,大儿子住本村,进行日常生活照料,小儿子在六安,要定期回村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