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文斌)6月2日,裕安区顺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讨要装修工程欠款产生的纠纷。
5月30日,顺河镇调委会受理了古城村文某某因讨要装修工程欠款遭拒要求处理的申请。经了解,文某某2015年8月经人介绍为家住和谐名城的陈某某装修新房,双方约定工程价款58000元,装修结束后,在文的催要下陈付了23000元装修款,下欠35000元装修款陈的妻子于2016年元月6日打了欠条,经文的一再催要,陈其间又付了5000元给文,剩下的30000元欠款陈却以装修存在瑕疵拒付。
对文调查结束后,调委会立即电话联系了陈,并与陈约定调委会偕同文及工程介绍人6月2日赴陈六安和谐名城家中,实地查看了解装修情况。动身前,调委会查阅了住宅装修方面的法律法规。经勘查,陈宅的装修存在以下问题:一、客厅吊顶小部以及中卧室下半部分墙裙乳胶漆整体脱落;二、卫生间浴霸及灯控开关无法正常使用;三、阳台推拉门坏死无法移动。调委会与从事装修的文和同来的介绍人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就下欠装修款接下来协商和调解。
由于装修质量确实存在问题,看过现场的文愿意从下欠款中扣除部分作为补偿,并表示如陈同意的话可以为其重做,但被陈否决。虽然如此,但他的主动让步为调委会的调解打开了缺口,调委会根据事先查阅的住房装修法律法规反复做陈的思想工作,在调委会及介绍人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的说服劝导下,文某某与陈某某终于就下欠装修工程款达成如下协议:一、文某某剩余的30000块钱装修工程款文某某自愿减半收取,减免的15000元作为装修瑕疵对陈某某生活不便的补偿,造成的瑕疵由陈某某自行处理,不再与文某某有关;二、以上文某某应得的15000块钱装修工程款陈某某答应在2019年7月3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三、以上条款系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不得反悔。
自此,一起跨越了几年的装修工程欠款纠纷在调委会周到细密的调解下显现曙光,不仅双方当事人的误会和怨恨得到了化解,而且免除了将当事人拖入为维权而采取的诉讼之累。实为人民调解及法律服务相结合案例的成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