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陆仁研)霍山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坚持“生态霍山、绿色发展”主基调,不断强化对林长制改革调研和指导力度,大力助推林长制改革,走出了一条具有霍山特色的林长制改革之路。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了以县党政“一把手”为双总林长,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县级区域性林长的组织体系。全县设立林长616人(其中县级林长40人,功能区林长20人,乡镇级林长272人,村级林长284人),创新落实3146名村民组长兼任护林员的模式,同时以生态功能区的名义争取到380名生态护林员的指标。初步构建了“三级林长+护林员”组织架构,实现林长全覆盖。
二是完善推进机制。成立了县林长制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先后制定林长联席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和一林一策等“五个一”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林长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实现林长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是严格督查机制。推行三级林长定期巡查、督查制度,健全落实信息举报、交办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上坚持统筹推进,挖掘“增绿”造林空间;开展森林“三防”工作,规范高效抓“管绿”;致力森林生态修复保护,固本强基抓“护绿”;推动三产融合,多措并举抓“用绿”;盘活森林资源,深化改革抓“活绿”,在做好“五绿”上下功夫,推深做实了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