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传忠 记者
刘扬)目前,“江淮风暴”夏季行动正如火如荼开展,有人认为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都是大额欠款,其实不然。近日,一名拖欠3000多元鹅苗款的被执行人在被法院拘传后,连夜履行了还款义务。
黄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吴某有生意往来,曾向吴某购买鹅苗。2018年5月双方经结算,黄某向吴某出具欠条一份,欠条载明“欠吴某鹅苗款5370元,已付2000元,下欠3370元”。该款到期后,黄某没有支付,吴某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吴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黄某没有履行义务,吴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黄某仍然没有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也没有查询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江淮风暴”夏季行动开启之后,金安区人民法院将黄某列为重点执行对象,并在近日的夜间突击执行行动中将其成功拘传至法院。在此压力之下,黄某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和家人联系,让其家人赶快拿钱过来,当晚便履行了义务,申请人也顺利地拿到了标的款,案件成功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