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士卿 记者
黄雪彦)6月19日,市政协副主席黄应松率市政协少数民族宗教界委员及组成人员赴裕安区就《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活动,市政协民宗委负责人参加。
黄应松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裕安区基督教中心堂、苏埠镇黄莲寺和韩摆渡镇马家庵等农村基层基督教堂,详细了解各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情况、教职人员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等,并听取相关负责人对《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
黄应松指出,《宗教事务条例》是指导宗教活动和管理宗教场所的基本遵循,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意义,强化宣传力度,形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有序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障宗教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