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永茂 记者 储勇)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往往会涉及车辆等共同财产的价值及归属确定问题,若双方产生争议,法院会怎么办?近日,霍邱县法院城郊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采用竞价方式对双方争执不下的一辆货车进行了分割。
该案的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均同意离婚,但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一辆货车的价值及归属双方产生了争议,原告主张车辆价值5万元,但被告主张车辆价值3万元,双方围绕这一问题争执不下。
该案审理过程中,法官释明,车辆的价值可以通过竞价、评估、拍卖三种方式确定。经征询双方意见,两人同意竞价取得。经竞价,原告愿意以7万元价格取得该车。据此,法院在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的同时,将车辆作价7万元判归原告所有,原告给付被告3.5万元作为车辆分割补偿款。现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