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世巧 通讯员
刘丽)为进一步加快“江淮果岭”建设步伐,推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升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乡村振兴,日前,裕安区制订出台了《裕安区2019年度“江淮果岭”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资金来源、奖补范围和对象。由区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江淮果岭”规划内19个乡镇从事桃、梨、猕猴桃、蓝莓等林果类生产经营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进行奖补。
《实施方案》细化了“江淮果岭”建设内容、奖补标准。示范基地类主要以打造“绿色生态型、三产融合型”特色果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围绕种植结构调整,对新建标准化果园、更新标准化果园、新建设施果园进行补助;产业配套类主要补助建设仓储(冷库)网点、果品交易市场、符合条件的水果销售电商微商;政策支撑类主要对开展三品认证和质量追溯的主体、积极举办节庆活动和参展的主体、建成产学研基地的主体给予补助。以上各类补助都规定了最高限额。
据悉,《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成为裕安区“江淮果岭”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倒逼林果企业加速转型提质增效,也是裕安区建设四大平台积极谋划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