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智 记者
储勇)自2018年12月起,我市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保待遇。截至目前,全市有219557名贫困人员喜领养老金。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各级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工作调度,各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加班加点,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及时召开社保扶贫工作动员会及推进会,明确要求对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到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两个百分百”;下载人社扶贫信息平台数据,入户开展贫困户参保情况排查,建立贫困户人员信息与参保状态的明细台账,对未参保人员登记造册;对符合应发尽发条件而未领取待遇的人员开辟业务经办绿色通道,确保到龄贫困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政府为16.09万名贫困人口代缴保费,霍山、霍邱、叶集3县(区)规定为已脱贫人口代缴费保费期限延续至2020年。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22.85万人,享受待遇21.9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