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法院公开宣判叶宗胜等五人犯罪集团案
本报讯(记者
张静)4月30日上午,霍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叶宗胜等五人犯罪集团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叶宗胜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海明、魏从、万飞、戴立飞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至五万元不等。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叶宗胜单独或伙同王某运(另案处理)、2018年初至9月份被告人叶宗胜伙同被告人方海明、魏从、万飞及王某运,在霍山县黑石渡镇柳树店一带,以“赌干子”方式先后在贾冲农场内等11处地点交替开设赌场,安排胡某某等人望风,杜某某等人接送参赌人员,严某某等人抽头(每注抽5%),聚集大量社会人员参赌,每场参赌人数均在二十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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