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康家佳)我市是春茶生产和消费大市,为营造良好春茶市场环境,我市积极开展2019年春茶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工作,加强春茶地理标志信息公开,在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区局网站公开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信息,为公众获得相关信息提供渠道指引,据统计,目前有39家企业获准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94家企业获准使用六安瓜片证明商标标志;16家企业获准使用霍山黄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79家企业获准使用霍山黄芽证明商标标志;89家获准使用舒城小兰花证明商标标志。
此外,我市还依法查处春茶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行为、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行为、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示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的行为等,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相关侵权纠纷信息,快速纠正相关侵权违法行为,一季度立案商标案件33件,案值59万元,罚没金额28万元。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做好风险预警和应对预案准备,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商标案件录入商标侵权案件台账和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为信用监管提供基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