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法善治推进“绣花”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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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主旨:增进市民福祉

  2018年,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作为增进市民福祉的重大民生问题予以关注。在他的建议之下,常委会当年高度重视省市联动工作,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方式,监督和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提升明显,全市PM2.5平均浓度47.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仅次于黄山市,居全省第二位。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之下,烟花爆竹燃放由限改禁,自然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视野。为立好这部法、使之发挥应有作用,王胜主任强调,立法不仅要符合六安的实际需求,更要突出法规的可操作性和特色,坚持实用管用的原则,立实实在在的法规,确保在实施中能够执行到位。

  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征求市直单位和县区基层意见,重视网络民意表达,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法规草案明确对中心城区由限制燃放改为禁止燃放,要求市政府确定并公布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法规草案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或者责任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或者劝阻无效后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过程中,绝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均赞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认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在破坏空气质量的同时也损害了市民的健康,应将“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明确写入法规,可以更好地引导市民摒弃陋习,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推进文明进程。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立法的侧重点从单纯的安全问题转为对空气质量的保护”“为环保牺牲一点‘热闹’很值得”,指出“禁止燃放是群众的希望,建议加快立法进程,争取在春节前出台实施”“应当保持法规的稳定性,不能以少数人或个人的意愿随意修改。一旦通过就应当坚决执行。”“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叶集区人民政府也应当根据实际,确定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共识形成,蹄疾步稳。经过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最终,接地气、合民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于2018年9月26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票通过,被11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2019年2月1日春节前夕正式实施。

  齐心协力:共促良法善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颁布之初,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有些担心,烟花爆竹在我市城区是先松再限,现在是全面禁止,要充分考虑法规实施的难度和复杂性,工作一定要做深做细。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胜要求相关工作委员会做好法规实施的跟踪工作,并建议全市各级政府牵头做好实施工作,充分估计春节全面禁放以及禁放范围扩大带来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低碳环保文明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

  1月3日,市政府召开了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市政府与三区政府(管委)、三区政府(管委)与乡镇街、乡镇街与社区以及重点监管对象分别签订了禁放责任状,使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明确市禁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禁放工作;各职能部门均制定了各自的工作方案并报市禁放办备案,形成了“1+17”的方案体系,尤其是市公安局联合市人大法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解读,同时协调市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实施禁放的意义和内容,及时报道工作部署、具体举措和社会反响,并制作了H5(一图看懂、全城禁放我承诺我传递)以及10分钟的警示教育专题片、52秒的禁放动漫宣传片,录制了禁放通告音频,印制了一封信、禁放手册、禁放宣传通告、举报奖励办法等相关宣传材料,组织相关单位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2019年春节前夕,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工委有关同志督查禁放工作的准备情况及禁放区域的划定工作;市区政府上下联动,公安、安监、质检、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有效监管违规售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切实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市禁放办实行了分片督导、每日通报、定期调度制度,共编发《禁放工作简报》15期,客观反映各单位工作实效,暴露存在问题,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除夕夜,全体禁放参战人员特别是市、区禁放办、各乡镇街、各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广大派出所民警、辅警舍弃节假日、舍弃年夜饭、舍弃亲友团聚,在万家团圆的日子里,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对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等进行值守,保证了禁放区内秩序井然。广大市民也非常理解与支持,自觉响应,积极参与。春节期间,市城区禁放范围内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仅发生1起,且为紫竹林小区一名69周岁患间歇性精神病的老人燃放,已对其进行处罚并对其赡养人批评教育,同时深挖来源,对不法经销商进行了行政处罚;另有几起未成年人燃放“小呲花”、擦炮的行为,均是从禁放区外购买并带入燃放,公安机关现场对燃放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经统计,春节期间,市城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的平均数值为6微克/每立方米、1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了33%、19%,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烟花爆竹残渣同比减少52.3吨,街面上基本没有烟花爆竹燃残渣,空气中闻不见刺鼻的火药味,没有了噪音和雾霾,六安市民过了一个安全、环保、低碳的春节。

  2019年春节长假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便召开会议研究法规落实监督工作,参会人员均结合春节期间的调查与亲身体会发表了看法。大家认为,春节期间基本未听到爆竹声,法规实施立竿见影、效果很好。3月份,市禁放办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禁放成果,梳理禁放的三项短板,一是禁放周边地带燃放影响较大。当前禁放区域与非禁放区域犬牙交错,城区与农村彼此交融,无法完整区分。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声、光效果传输距离较远且因高楼回音无法准确辨明方向,导致禁放区周边燃放让少数群众误以为是在禁放区内燃放,给禁放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干扰。二是宣传工作仍然有盲点和死角。综合分析春节期间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警情可以发现,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燃放“小呲花”、擦炮,反映出禁放宣传工作还有盲点和死角,特别是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宣传还没有完全到位,导致极少数群众不了解、不遵守禁放规定。三是长效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健全。当前市城区禁放工作仍然存在无专职队伍以及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特别是市、区两级禁放办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由公安民警兼职,禁放工作的重点时段又是在节假日、夜间、凌晨等特殊时段,人员不足、精力不够、疲劳应付等问题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禁放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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