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法善治推进“绣花”式管理——《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立法与执法侧记
陈卓
“老板,除夕夜了,热闹热闹,店里有冲天炮和鞭炮卖么?”大年三十晚,人们都在家里齐聚一堂,观看春晚,其乐融融。而此时,市禁放办的执法队员微笑着问一家小超市门店的老板。老板连连摇头:“没有没有,与往年不同了,今年市里有法管着,卖炮放炮被逮到了,不光罚款,严重还要拘留,好严哦!”
时下,呼吸清新的空气、安享宁静的生活,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是一件美好惬意幸福的事。2019年2月以来,特别是春节长假、元宵节期间,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中国魅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美誉的六安基本听不到鞭炮声,比往年多了一份难得的清静,广大市民为之拍手称快。这项变化缘于市人大常委会凝聚各方共识、顺势而为出台《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在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法制利好”。
顺应民意:限与禁之间的更迭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烟花爆竹自古以来就像是喜庆的象征,人们认为绚丽的烟花不仅驱邪避凶,还可以给节日的喜庆锦上添花。婚丧嫁娶放炮、乔迁新居放炮、工程奠基放炮、生日聚会放炮、购置新车放炮渐成流行之势,特别是春节期间,遍地开花的鞭炮声恣肆响起,除夕之夜、元宵节晚的空气出现重度污染,并逐年加剧。放假成了遭罪,过节不如上班,市民对此颇有怨声,特别是夜间12点搬家和清晨送葬影响最为突出,老人儿童意见也最大。随着雾霾危害逐步被认知,群众的环保观念逐步增强,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噪声污染、释放有害物质,加重雾霾有害健康逐步成为社会共识,民意要求限制烟花爆竹的呼声越来越高。
2014年6月,市政府适时出台《六安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成立限放办,对无序燃放烟花爆竹采取高压管理态势,至2017年,六安城区无序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得到有效制止,广大市民享受到限放“红利”,反响较好。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规定的限放区域、时间逐渐跟不上城市发展节奏,广大市民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有了新期盼,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进行回应。人大代表对此密切关注,2017年的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10余名市人大代表就烟花爆竹管理立法提出建议,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市直单位以及热心公民多次致信提出立法项目建议书,希望通过立法加强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将法规制定工作纳入2018年立法计划。市民关心、代表呼吁、政府支持、人大重视,这一切使得烟花爆竹燃放限改禁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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