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霍仁研)为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近日,霍邱县制定出台了《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
该《规定》从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反馈、回访、报告、测评、奖惩等九个方面,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了细化。一是理清职责。实行县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根据对口联系单位进行督办的工作方式,推动督办工作与工委日常业务相结合;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代表建议向县政府办公室集中交办,由其进行分办并负责牵头抓总,增强办理合力。二是明确细节。对代表建议的交办机关、交办方式、交办分办时限、承办单位的办理答复方式、督办工作的流程等进行了细化,推动办理工作更加规范。三是注重实效。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中要做到“五个认真”,并对代表不满意的办件重新办理。办理结果要逐件在政府网、人大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明确规定了常委会每年将分别听取代表建议办理、办结情况的报告,推动代表建议由办理满意向办结满意转变,提升办理实效。四是严格奖惩。对承办单位不按程序办理,存在敷衍应付等行为的,将进行严肃问责。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意见较多的,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进行专题询问。在常委会上对县政府和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要求限期整改。每年开展一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提高办理积极性,助推办理工作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