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世军 记者
杨秀玲)为巩固深化“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成果,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近日,裕安区法院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依法用足用活强制手段,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抗拒执行、躲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
3月22日,该院开展“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集中拘留、拘传活动第一天,执行法官收到申请人线报,掌握了一名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被执行人的行踪,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并成功将其拘留。被执行人缪某某拖欠他人货款长期不还,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及传票,要求其按期到庭,及时履行义务并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但缪某某收到法律文书及传票后,并没有把法院执行当回事,既没有到庭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情况。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裕安区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
据了解,当天的集中拘留、拘传活动,该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分成5个小组实施,各基层法庭组织力量在各自辖区内积极开展协作。截至当日16时,各行动小组和基层法庭干警,共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3人,执结、促成和解各类执行案件11件,执结标的额达3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