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重拳整治医疗乱象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 田晓航)为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决定自今年3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将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疗骗保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利用“医托”、虚假诊断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以及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均在严厉打击之列。

  针对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打击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还将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以及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信息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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