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方奎 记者
杨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霍山县针对群众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稳妥做好营利性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工作。近日,霍山县2家培训学校先后领取到民办学校营业执照,主营均为“中小学文化课辅导”。
据了解,经营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属于法律明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列入《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申请筹设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或者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举办者须首先向与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同级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以经核准的名称向民办学校审批机关提出学校筹设或者正式设立的申请,具体名称范例为“行政区划+字号+学校、幼儿园等+有限公司”。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凭取得的办学许可后,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民办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依法规范登记,加强监督管理,将促进霍山县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有序、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