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扬 通讯员
李晨)因申请人上门讨要债务,被执行人陈某心生畏惧,拒不开门并报警求助,被执行干警逮了个正着。由于其拒不履行义务,金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给予其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处罚措施。
今年1月份,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一批拖欠公司员工集资款案件,涉案金额达150万元。该案中被执行人陈某早年经营汽贸生意,名下有两家汽车4S店,近几年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负债累累,其公司员工在多次催还集资款无果的情况下起诉至金安区人民法院,现该批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但陈某一直未到庭,且下落不明。
近日,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鲍某举报称,被执行人陈某住在城区一居民小区出租房内。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至该小区,途中接到三里桥派出所民警电话称,因畏惧申请人鲍某等上门讨要债务,被执行人陈某报警求助,陈某已被带至三里桥派出所,要求执行干警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前去交接。到达派出所后,执行干警按规定办理了交接手续,由于被执行人陈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金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送交看守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