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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委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外事招商活动用酒报备制度等,从制度上约法三章。持续巩固作风整治高压态势,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特别是作风“飘浮”“躲推”“拖糊”等问题专项整治,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63起,处理15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9起37人。开展“三查三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全县共查处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起3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17人。
高压态势持续巩固
挺纪在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心下移、紧盯“微权力”、严查“微腐败”。去年,霍邱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6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16人次、第二种形态374人次。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日常监督中,与“严紧细实”的执纪审查工作相结合,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党员干部100余人次,开展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106人次,动态完善1117名县管干部廉政档案。
县监委全要素试用12种监察调查措施,从审查调查文书制定、工作流程、措施运用进行严格规定。去年受理信访举报1342件次,同比增加22.78%,处置问题线索1113件,立案查处46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4人,其中科级干部27人。强化办案安全管理,全年审查调查工作零违纪、零事故。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制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三年规划,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问题110起,党纪政务处分15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2起30人。坚定“拔伞”决心,配合市纪委专案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两名科级干部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出台“三重一大”等事项报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严禁村干部在本辖区承揽建设工程制度,“小微”权力防控机制更加健全。严把审查调查质量关,建立完善“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片、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乡镇纪委分片协作”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全年所办案件均实现零申诉。建立完善重点案件磋商、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378个。增强问责效果,对某村干部大办儿子婚宴问题,责令该村支部书记在村支部大会上作公开检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信心,对某村支部书记的不实举报,召开支部大会公开澄清正名。实施暖心工程,开启人的心灵,开展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工作,全年共回访198人次,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认同感进一步提升。
廉洁氛围持续升温
深入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扈胡镇原主任科员薛恩来典型案件,拍摄制作专题片《安徽“留置第一案”》,被定为全市“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片。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500余人次,对一例留置案庭审实行网络直播,收听收看点击率达794.3万人次,被列为全国最受关注的庭审直播案件之一。开展“送廉政套餐,过祥和春节”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和“廉洁霍邱·清风行”主题宣讲,组织“清风行”廉政文化大篷车进乡村公益巡回演出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推进“一案六同步”,实现案件查办与审查调查报告、剖析材料、案件总结、监察建议、忏悔书、警示录六个同步,放大案件查办效果。开展“五个一”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大会,在支部大会上宣读一份处分决定、被处分党员作一份检查、参会人员进行一次批评帮助、办案人员进行一次以案说纪、党组织负责人开展一次点评,提升以案促改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