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全区干部职工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近日,金安区人大常委会正式印发了《六安市金安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共十二条,详细规定了全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依据、应当进行宪法宣誓的主体、应当举行宪法宣誓的情形、宣誓誓词内容以及宣誓仪式要求等内容。
自2018年3月“宪法宣誓制度”写入《宪法》后,金安区上下广泛发动、积极响应。精准发力,印发《宪法》读本。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及时印发新修订的《宪法》单行本,分发至全区领导干部手中,让宪法宣誓制度有本可依,不再流于形式;凝心聚力,全区领导干部带头进行宪法宣誓。2018年12月28日下午,区政府组织26名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气氛庄严、宣誓肃穆;健全机制,形成宪法宣誓常态化模式,金安区对区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区人民法院新入额的法官、区人民检察院新入额检察官、乡镇人大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等均进行了宪法宣誓,并已形成常态化。
此次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全区宪法宣誓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促进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