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法院: 拒付农民工工资 “老赖”被依法拘留
本报讯(朱传忠)1月17日,金安区法院依法决定对一名拒不履行义务,拖欠民工工资达20.9万元的被执行人姚某给予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处罚措施。
被执行人姚某原是一名包工头,申请人李某曾跟随其从事粉刷内外墙工作,2018年2月21日,经过双方结算,姚某向李某出具了欠条。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后李某多次催要工资,姚某拒不支付,忍无可忍的李某向金安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姚某偿还李某工资款20.9万元。判决生效后,姚某仍然没有履行给付义务,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账户进行查询,虽没有查到姚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通过查控系统将其网上支付平台进行了冻结,使姚某的日常生活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1月17日,执行法官将其传唤到法院,向其晓以利害,可姚某仍没有支付工资款的意愿,鉴于其顽固态度,法院依法决定给予其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处罚措施,并当即送交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