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韦韦 记者 储勇)近日,霍邱县法院快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冯某如愿获得了交通事故赔偿款。该起案件从立案执行到案件执结仅用一周时间。
2017年10月,范某驾驶重型货车沿京珠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某处时,与冯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接触相碰,致冯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范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范某驾驶的涉案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案件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第三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冯某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保险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该保险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启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时查询并冻结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该公司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希望解冻账户。在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该公司表示愿意履行赔偿款,随后将22万余元案款一次性打入法院标的款专户。日前,执行法官将该笔赔偿款全部兑付给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