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士杰:
本院执行的李大祥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1503执字第1218号执行通知书、评估拍卖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在履行期届满后10日内来本院办理有关评估拍卖事宜,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