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法治宣讲团”获评第三批省文明单位“十佳品牌”
本报讯(记者
杨秀玲)日前,第三批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十佳品牌”评选结果揭晓,我市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护苗法治宣讲团创建品牌当选,成为第三批省文明单位创建十佳品牌。
据了解,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十佳品牌每两年评选一次。本次活动开展以来,各省级文明单位踊跃申报参评,各市推荐参选品牌120余件。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护苗法治宣讲团成功获评。
“设立普法工作日,用两年时间为全县中小学生上一堂法治课”。2012年,在霍山县第十六届人代会上,霍山县检察院对全县人民作出郑重承诺。2012年3月此项工作正式启动,成立“法治宣讲团”,确定固定“普法工作日”,明确年度普法主题,紧紧围绕学校这一主阵地,坚持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着力以“七个一”打造“护苗法治宣讲团”志愿服务品牌,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尊法守法用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