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傅绪辉 记者 储勇)日前,8名农民工在裕安区法院独山法庭办理领取标的款手续,他们一个个露出喜悦的笑容,一个劲地对执行法官说:“感谢你们,谢谢法院,我们终于拿到自己的工资了。”
2016年5月份,田某、姚某、李某等8名农民工受包工头徐某指派在六安建筑工地上从事建筑工作,工程结束后8名农民工迟迟没有拿到工资,原来包工头徐某挪用了他们的工资,8名农民工在愤怒中一纸诉状递向法院,经法院判决,徐某共应向田某、姚某、李某等八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94000元。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徐某躲避执行,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依法调查其银行账户、车辆登记及房产登记信息,均未查询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锲而不舍,发动8名农民工查找徐某行踪,但一直没找到徐某,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为推动案件进展,执行法官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徐某户籍地了解情况,了解到徐某前段时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法官顺藤摸瓜调查到徐某因交通事故将获得某保险公司的一笔赔偿款,法院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从保险公司扣划了徐某近10万元的赔偿款,8名农民工工资终于有了着落,这一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