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娟)12月14日,《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通报了条例的制订情况和主要内容,并通报了新规中规定的六安市城区拟禁放区域。
在新规中,六安市城区拟禁放区域为:“寿春路——滨河大道——清源路——莲香路——天堂寨路——凤凰河——阜六铁路——淠杭总干渠——创新路——金裕大道——电厂铁路专线——沪汉蓉高铁——南苑路——梅山南路——南湖北路——洪山路——丰源大道——迎宾大道——三汊河——杭淠干渠——长淮路——蓝溪路——淠河总干渠——银雀路”所合围区域。
除禁放区和限放区外,新规中明确了十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规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从源头治理违规燃放行为,规定在禁放区域一律不准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除此以外,新规对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违法燃放行为不劝阻或者劝阻无效后不举报的,设定了相应行政处罚,并增加了对于电子礼炮的相关管理规定。
据悉,《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2月1日施行,这也是我市就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而制订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