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李勇(左二)为重伤瘫痪的申请执行人送去司法救助金
上午九点半,金安区法院一楼执行局犹如早市菜场,他已经说不出话来,还在竭力用手势和纸笔“接待”当事人;晚上九点半,执行局依然灯火通明,他还在伏案整理执行卷宗、排查可执行的案件。而就在两天前,他刚刚做完声带息肉切除手术,医嘱为“至少休息半个月、禁声一个月”。
院里每一位同事都对此印象深刻,在他手术前,“雷霆行动”、“江淮风暴”相继开展,繁重的工作使得他的声音经常变得嘶哑,一持续都是好几天。同事们常调侃他“咋又失声了。”这位经常阶段性“失语”的他,是金安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李勇。
“失语”不失担当
李勇出生于1971年1月,1994年1月转业回到六安;1995年5月进入市法院三十铺法庭任书记员,2006年7月进入金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5年6月调入金安区法院执行局。
自担任执行员以来,李勇结案368件,至今零投诉,无一案件信访。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他对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分析、离不开他对每一位当事人耐心细致的沟通。分析到嗓子哑了,说不出话来;沟通到即使说不出话来,也要通过短信、微信给当事人一个交代。
李勇代表了该院执行局执行员组成类型的大多数——退伍转业军人身份执行员。身份转变,担当不变,他用军人的坚韧、自律、自强与拼搏,在工作岗位上担当自己所能担当的一切。
“失火”不失敬业
2018年8月的一个中午,李勇和往常一样在办公室里加班排查案件。突然,他闻到一丝焦味,抬头一看天花板,照明灯线路老化导致着火,此时已经开始从吊顶扣板处往外窜着火苗。同楼层的几个年轻同事听到呼救跑过去看时,他还未撤出办公室,在室内紧急转移着火处下方的纸质卷宗。
“失火”事件让大家唏嘘不已,事发午休时间,如果李勇不是自觉加班加点,电火蔓延速度可想而知,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失火”事件也让大家钦佩不已,事发危急关头,李勇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赶紧逃离危险,而是迎险而上,抢救纸质卷宗。他用自己的敬业给几位年轻干警上了激励人生的一课。
“失联”不失韧劲
李勇承办执行案件一直秉承“保持韧劲,善做善成”的钉钉子精神。打开李勇的手机,手机短信大都是他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案件沟通,字里行间,耐心十分、韧劲十足。
“我已经把你延迟履行的意见和申请人反复沟通过了,申请人已经同意,希望你这一次履行诺言,否则我将会把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处理。”这是李勇给被执行人余某发的最后一条短信。余某及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所涉执行案件2017年8月立案执行,执行阶段经过双方再次协商,余某同意分期履行,然而余某未按期履行;接触大半年,李勇与其电话、短信沟通不下百余次,但余某最终还是玩起了“失踪”。面对着申请人的信任,被申请人的漠视,李勇在取得相关证据后,立即对该案作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处理决定。移送侦查后,李勇仍时刻关注案件的进展,在得知余某已履行该案义务即将被取保候审时,他早早办好拘传手续等在看守所门外,因为余某及其公司还涉及其它正在执行的案件,连续“追踪”之下,余某终于履行了全部的法院生效判决。
“失群”不失廉洁
繁忙的工作任务,特殊的工作性质,李勇不得不舍弃了“合群”的机会。他常说:身为一名法院执行人员,是手持“利剑”之人,必须懂得“公生明、廉生威”的道理。
2016年3月,在处理邵某与沈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沈某表示想请李勇吃饭,均被李勇多次拒绝。当时李勇的父亲病危,沈某不知从哪得知的消息,硬塞给他一个信封后溜走,留言称是看望其父亲。李勇并未打开信封,径直走到局长办公室说明了情况,打开后发现是两万元人民币,李勇当即就建议将这两万元作为沈某履行的部分执行款,交到立案庭会计处。后来,沈某履行判决时发现此事,对其很是敬佩。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李勇把他的全部精力和时间都扑在了如何攻克执行案件上,很多陈年旧案都在他的手中得到了圆满解决,他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一面又一面的锦旗,赢得了当事人最真心的感谢,温暖了一个又一个殷切期盼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