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储著坤)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今年8月1日起金寨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医疗补充保险。近日,记者了解到,截至11月底,该县完成医疗补充保险526人,共报销400余万元。
据悉,城乡居民医疗补充保险的实施对象为金寨县内所有参保城乡居民(不含自2016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保障患大病、慢性病的参保非贫困户和2014、2015年参保已脱贫贫困户,切实解决非贫困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医疗保障的差异性。该县科学确定保费标准,根据上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数据进行测算,确定医疗补充保险保费标准为年人均25元,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县财政共投入1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