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隆启 记者 储勇)近年来,金寨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明扶贫工作“双保”责任,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该院包保贫困村南溪镇石寨村已顺利“摘帽”,2016、2017年预脱贫户全部如期脱贫,相关工作正如期高效推进中。
提高认识站位,严明“一个责任”。以落实“双包”(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责任为抓手,通过细化组织责任、包保责任、奖惩责任,促进“双包”责任落实。明确组织责任,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扶贫工作形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明确包保责任,选派5名干警在3个乡镇3个村担任扶贫工作队长和队员;44名干警在南溪镇石寨村、吴湾村结对帮扶贫困户130户。明确奖惩责任,修订完善考核办法,把落实帮扶责任、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干警年终考评与绩效发放挂钩。
强化工作部署,落实“两项制度”。落实例会制度。每月召开2次脱贫攻坚工作例会,把需要研究、安排、批评、通报的内容纳入会议议程,以党组会、院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召开。落实自查制度。建立了自查制度,由班子成员带队,相关人员参加,每月一次,自行组织到帮扶村明查暗访,对帮扶存在的问题进行内部通报,限期整改。
抓好协调沟通,形成“三层合力”。与帮扶乡镇形成合力。加强与帮扶乡镇南溪镇的联系,了解该镇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和部署,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与帮扶村、扶贫工作队形成合力。针对不同时机、不同任务、不同重点,以召开会议、个别沟通等形式,加强与帮扶村、扶贫工作队协调,同频共振,合力推进各项工作。形成内部合力。发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全院人力、物力、财力,及时组织下村入户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严格走访要求。严格落实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的走访要求,每月组织干警走访贫困户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落实扶贫措施。帮扶干警帮助贫困户确定种养等脱贫产业,落实就医、就学、住房和小额扶贫贷款等方面保障政策。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近几年引导社会爱心人士捐款捐物共100余万元。加大经费投入。几年来累计投入50余万元,帮助石寨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产业发展规划。协助石寨村争取农民文化乐园、美好乡村、村组道路改造、沟塘堰坝等项目,累计投资2000余万元。着力提高帮扶满意度。每年“七一”组织对石寨村老党员进行慰问;每年春节、端午节前夕对所有帮扶贫困户进行节前慰问;帮扶干警与贫困户保持经常性联系,在嘘寒问暖中密切与贫困户的感情。在该县多次明查暗访中,贫困户对该院帮扶工作满意度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