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磊 记者 张玉)近期,市城管局公用事业执法支队依法查处一起未经许可擅自在消防栓取水案件,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至长安南路南侧313地质队处,发现一辆江淮货车停靠在路边正在市政取水点处进行取水,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询问并对其行为进行制止。
经调查得知,因长安南路北侧污水管网施工造成路面污染,需取水对污染路面进行冲洗,当事人为图方便,在未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拧开消防栓进行取水,共计取水2吨,违法行为属实,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相关规定。在调查过程中,由于当事人拒绝配合,执法人员及时联系支队负责人,并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对该违法行为拍照取证后,对违规车辆依法实施先行登记保存。目前,当事人已经按照规定在自来水公司补缴水费后,前往支队接受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消防栓使用有严格规定,私自开启消防栓,不仅属于偷盗水行为,擅自挪用消防设施,还违反消防法相关规定。由于消防栓水压关系,擅自打开,会降低水压,造成周边居民用水影响。另外,消防栓随意开启造成损毁,会影响紧急情况下消防栓的正常启用,一旦遇到火情,问题更加严重。对此,公用事业执法支队将不断加大对城区消防栓取水车辆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取水行为。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共同关注、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