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11月1日起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本报记者)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文明建设,日前,叶集区人民政府颁布了《叶集区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规定要求自11月1日起叶集城区正式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规定明确,叶集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北至沪陕高速——东至金叶大道——南至宁西铁路——西至史河大堤以内的合围区域。在限制燃放区域内,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规定还明确了处罚条款,对限放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监部门处两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宾馆、酒店、商户等临街单位违反区政府规定,不告知、不劝阻、不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小区居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除对燃放者进行处罚外,对小区物业公司一并予以处罚。

 选择年月
<2018年10月>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
24252627282930
1234567
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21
22232425262728
2930311234
版权声明:本网尊重知识产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转载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时必须注明作者信息及出处,且未经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关于版权问题,本网保留依法 追究转载者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主办 承办:皖西日报社
皖西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投稿电话:0564-3284422 投稿邮箱:news@lanews.gov.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ICP备06002640号
小镇走出的“谭百万”⊙尊老敬老情满重阳⊙我市非现场治超一个月查获75台车辆⊙城区建筑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情况回头看——多数已整改 少数不到位⊙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PPP项目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前三季度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我市5家企业获“省级绿色工厂”称号⊙裕安区粮食产业园获评首批省级示范⊙叶集区11月1日起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