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就当前校外培训发展中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明确设置标准
规定场所、师资、管理条件
为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学习质量,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必须达到一些基本要求,如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等。
意见还明确提出,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往往会形成校外培训机构在工商部门注册、教育部门注册、民政部门注册三种情况,但其实只有在教育部门注册才有办学资质。”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杨东平认为,意见强调了办学许可的规定,有利于整肃乱象,加强教育市场监管。
规范培训行为
遏制升学焦虑蔓延
近年来,升学焦虑向低龄化蔓延,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在其中推波助澜。
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予以严格规范,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意见还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等。
推行黑白名单制度
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及主要信息
意见要求,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
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破解“三点半难题”
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孩子下午三点半放学了,如果不去校外培训机构,那么谁去接?谁来管?
意见提出,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专家认为,意见明确了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这是让家长放心的关键。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要大包大揽,应该鼓励社区、少年宫、社会组织、企业等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最终实现每个孩子有人管,每个孩子有发展。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