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储著坤)8月21日,记者从六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布置暨业务培训会上获悉,单位清查工作从9月5日开始入户,清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届时,全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将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对各类单位和个体户进行“地毯式”逐一清查,入户采集全部单位的营业执照、财务资料等信息。
据悉,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正式普查登记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单位清查的目的旨在摸清我市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反映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情况,准确界定经济普查对象与种类,明确地方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工作责任,确保普查报表发放种类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为普查培训和普查登记等后续各项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普查对象应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