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间房,摆几张长桌,添几把板凳。一张纸、一支笔,几十人共享一辆自行车。”几十年前,这是检察机关简陋的办公场所,寻常的办案工具……
时代进步、岁月变迁,如今,这些都尘封成了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宽敞的办公大楼、现代化的后勤保障、移动式的办案设备,华丽蜕变的背后诉说着改革开放以来的翻天覆地变化。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时代印记,是我市检察机关沧桑巨变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个缩影。
时间的刻度回拨到上世纪80年代,在1983年,原六安县人民检察院刚成立没几年,21岁的退伍军人刘发玉背着行囊前往检察院报到。
“那时,六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办公楼就在窄窄的皋城路上,如今的星汇苑小区所在位置。那是一栋两层的楼房,坐北朝南。当时经济水平非常落后,缺少建设资金,检察院只能与法院共用一栋办公楼,一分为二,东边是检察院,西边是法院,真的是‘分庭抗礼’。”7月31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科技科科长、57岁的刘发玉说起这段历史,仍记忆犹新。
那时,有六安地区人民检察院,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和六安县人民检察院。其中,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城区,而六安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徐集、丁集、毛坦厂、孙岗等83个乡镇。刘发玉说,六安县人民检察院刚成立时也只有30多个人,科室设有办公室、刑检科、经济科、法纪科、控申科。
“检察院的办公设施十分简陋,每间办公室摆上几张桌子,再添上几把板凳。两部手摇式电话,一台铅印打字机,便是全部家当。”刘发玉说,1985年前,下乡办案,都是两人一起骑着自行车。由于路途遥远,往往到乡下办一个案件,两三天才能返回城里。
“在部队,我学会了驾驶,分到单位后,既当法警和检察官,又当驾驶员,身兼三职。”刘发玉笑呵呵地说,1985年,那时是计划经济时代,上面批了一个计划,六安县人民检察院迎来了第一辆北京吉普车,当然汽车用油也是有定量和计划的。国有的石油公司发行带有面值的汽油票,凭票去石油公司南门加油站加油,下乡出差或办案时需要带备用油桶,以防止乡下没法加油。为了办案需要,1988年,院里又增加了一辆能坐10人的沈阳产面包车。由此,后勤保障进入了机械化时代。
刘发玉依然记得,虽说有了车辆,但除了六安城区周边几个大镇通了石子路,乡下都是泥巴路,汽车抛锚是常事。一次去城南出差,汽车发动机支架被颠坏,停在半路。刘发玉守在原地,另一名同事徒步走到城南镇政府打电话回检察院求助,随后请来一辆大货车,将轿车拉回了院里。当时,六安没有专业的汽修厂,车子坏了后,只能联系厂家邮寄配件,自己摸索着修理。
(下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