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杨 记者 储著坤)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在开展的统一行动中,查获一名体验自卸货车的醉酒驾驶员。
7月13日晚18时许,杜某在市区齐云路与磨子潭路附近一家排档要了一份炒饭,由于天气炎热,又要了两瓶啤酒。酒足饭饱后,杜某来到同学丁某家中聊天。当晚20时许,丁某约另一名同学姚某到三里桥拉砖。杜某闲得无聊便跟随丁某下楼,随后上了丁某的自卸车,姚某此时也来到并上了丁某的自卸车。由于车子燃油不多,丁某驾驶自卸车来到永安小区附近加油站。加完油后杜某对丁某说自己没开过自卸车,想体验一下。丁某想驾驶自卸车和轿车没啥区别,知道杜某也有驾证,又都是同学关系,毫不犹豫让杜某坐到了驾驶室位置。杜某如愿开起自卸车,把自己喝过酒的事抛到了脑后。
行驶途中,杜某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1mg/100ml,后经抽血化验,杜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8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由于自卸车使用性质为营运车,杜某将面临吊销驾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