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黄大庆申请及2018年7月26日《皖西日报》遗失声明,现对黄大庆原房屋坐落于原六安市东市军民生产队,《房屋确权证书》证号为2010196902210011,现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补发房屋确权证,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64-5155573。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