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晓依 记者 储勇)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却以空壳公司的名义,骗取货物转卖用于个人消费、抵偿高利贷及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胡某批准逮捕。
胡某曾因借款不还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无任何财产。然而,在2017年8月至11月期间,他却在浙江省平湖市的一个工厂内租了一个办公室,摇身一变成为某制衣公司的董事长。以做衣服需购制衣材料为名,胡某分别取得了平湖市和六安市几家公司的信任,并与这些公司签订购买合同,购进大批羽绒、拉链、包装袋等原材料。以上几笔“生意”,胡某均采用借高利贷垫付首付款的方式,诱骗被害人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到货后却拒不履行剩余的合同款项。而是将货物直接转卖给某些制衣工厂,所得货款用于个人消费、抵偿高利贷及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到案后胡某拒不承认自己有非法占有目的,坚称其就是为了做衣服才购进原材料,因为手头紧且有高利贷威胁才变卖货物以解燃眉之急,做衣服赚了钱一定会还给各合作公司。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胡某成立所谓的制衣公司后,始终未制作一件衣服。其作案5起,所骗货物价格合计达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