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玉静 记者
储著坤)7月2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201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切实维护广大粮农的合法利益,市发改委日前启动了2018年早籼稻收购价格监测工作。
市发改委认真安排价格监测点,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提前联系了舒城县省级粮食储备库(收储企业)、舒城县利民粮贸公司(加工企业)、舒城县鑫源粮油公司(经纪人)、舒城县童畈农机作业合作社(经纪人)等企业,确定为早籼稻收购价格监测点。从7月16日起,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对早籼稻收购价格实行监测日报,采集收储企业、加工企业2018年新早籼稻(三等)收购价格以及经纪人2018年新早籼稻(混等)收购价格,并于每天上午11时前上报省价格监测局,确保早籼稻收购价格监测数据上报及时、真实、准确。
据悉,市发改委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将不定期开展早籼稻收购市场巡查和数据审核,在早籼稻收购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将及时深入收购站点核实,调查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确保粮农增产增收,维护广大粮农利益。